欲望之岛 韩国剧情介绍:
三、上市公司重整信息披露的主管机构
(一)原则
在上市公司重整过程中,证监会与法院、证券监管与司法程序之间协调的本质是证券法中的公共投资者保护原则与破产法中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原则之间的协调。其中,公共投资者保护与债权人保护之间存在交叉,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的持有人既属于公共投资者,又属于债权人。
在上市公司进入重整后,证券监管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应与重整程序中的多方利益相关者保护相协调。重整程序不仅考虑投资者利益,更考虑以债权人为主的多方利益相关者权益。此时,无论是债权人或者公共投资者,其根本权益的实现都有赖于重整程序的成功进行,有赖于通过重整对债务人财产的保护和营运价值的维持。重整程序的效率从根本上有利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
此时,法院作为重整程序的司法程序主持者,相对于证监会拥有更为宏观的法律执行目标,不仅要保护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也要保护证券市场外部的债权人。因而,证监会的法律执行目标应当与法院的重整程序相协调,法院应当在重整程序的进行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这也符合司法权对行政行为有最终审查权的宪政原则。